高管持股、内部控制与企业社会责任非效率投入

刘建秋,朱益祥

企业如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一直是研究的热点,但是,以往研究重点强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忽视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效率问题,现实中企业社会责任非效率投入普遍存在,对于这些非效率社会责任投入的成因和治理,目前理论研究鲜有关注。文章借鉴公司治理的核心手段—激励和约束制度,分析高管持股与内部控制对企业社会责任非效率投入的影响,利用2012—2015年中国全部A股上市公司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对企业社会责任非效率投入具有显著的治理作用;较低水平高管持股加剧了企业社会责任非效率投入,较高水平高管持股表现出对企业社会责任非效率投入的治理作用;较高水平高管持股与内部控制的共同实施对企业社会责任非效率投入具有显著的综合治理效应。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履行在目前阶段主要依靠约束机制,股权激励需要进一步的改进才能发挥预期的治理作用。

高管持股;内部控制;企业社会责任非效率投入

F272.3
A
2095-929X(2018)06-00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