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决策依据、实践逻辑与构建路径

王莉莉

山东自贸试验区大保护格局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行政和司法双轨联动,引入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模式。建议以知识产权权利性质、保护标准和行政管理模式作为决策依据,结合山东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的不足、制度间整合性差以及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前期经验,进行整体部署:实现行政管理、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元纠纷化解方式的有机联动,建立自贸试验区“三合一”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体系,形成相互促进和制衡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构造山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的大“局”和细“格”,形成可推广和复制的经验。

知识产权;自贸试验区;大保护格局;共治;联动衔接

F121
A
2095-929X(2021)01-00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