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共生:理论解析与实现路径

周升师,苏昕

从组织生态学的视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同经营组合,本质上是其融合共生的演化过程。文章基于共生理论,构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共生系统,并运用Logistic方程分析了该系统的稳定性。研究表明,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融合成为互惠共生系统,并向一体化对称互惠共生模式发展。通过进一步逻辑分析表明,建立“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农业企业”的共生组织模式,可能是保证各主体整体实力相当,进而维持共生系统生存、稳定及进化的可行路径。研究结论对于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共生的理论阐释,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可能具有些许启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共生;共生模式;Logistic方程

F303
A
2095-929X(2023)01-00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