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曹雪姣,曹丹,安秀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是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履行社会管理者职能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哪些养老事权与支出责任,且这些事权与支出责任在不同级政府间如何划分值得探究。基于此,文章首先对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进行界定,然后分别从理论依据、法律制度依据、现实考察多个维度梳理分析了我国基本养老服务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从优化顶层设计、强化统筹管理、规范政府购买制度、强化治理效能、加大财力保障制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六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健全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人口老龄化;基本养老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F812.2
A
2095-929X(2024)06-0058-11